【本報訊】為評估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的發展潛力,機電工程署委託顧問研究,認為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受到不同限制,例如香港約有三分一的總天台面積因太陽輻照度較低等因素,未能有效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而且大部分天台面積需用作其他用途,例如避火空間及裝設機房和室外冷氣機組等屋宇裝備組件。
考慮有關限制後,顧問估計如充分利用建築物天台安裝太陽能光伏系統,每年最高可生產約八點八億度電。但有關潛力能否被充分利用,取決於多項因素,包括建築物的結構完整性及業主意願等。
為推動建築物天台發展光伏系統,研究建議提供誘因,吸引私營界別投資,包括為光伏系統服務供應商提供培訓,協助擴充相關產業;政府和電力公司應提高公眾對應用光伏系統認識,並提供支援,以及提高光伏裝置與電網接駁的程序透明度;考慮在批予新建築物總樓面面積寬免時,把應用光伏系統定為環保設施的先決項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