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台立例堂食禁膠飲管 餐廳紛遵從

本港「走塑」仍處於起步之際,台灣剛於本月一日起要求連鎖快餐店、政府部門、商場和學校,堂食全面禁止提供膠飲管,預計每年可減少約一億支膠飲管使用量。台北市環保局會不時巡查,不改善的場所最高可被罰款六千元新台幣(約一千五百三十六港元)。

違規先勸導 無改善才罰款

根據台灣環保署公告,堂食餐飲地方不得提供即棄飲管,但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環保標識,以及工廠出廠已附帶飲筒的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在新例下有一年緩衝期,食肆被揭發違規第一次先以勸導為主,地區環保局七日後再巡查,再不合格會依法檢控並處罰款。台灣更計劃於二○二五年連外賣亦禁用膠飲管。

當地不少連鎖快餐店已有方案應對,有快餐店改用「就口杯」;有改用撕開杯口封膜直接喝;或改用生物可分解的飲管;部分商場則依照各商店而調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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