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透過交友程式結識已婚婦人後,在平安夜和聖誕節一連兩日與她性交,但因在拆禮物日沒有回覆她,結果不足一星期便「畀女飛」。無業漢事後涉嫌聲稱擁有她的出浴裸照,並揚言會向她的丈夫和她子女的學校公開兩人偷歡事件,要求她借出一萬元,事後被控勒索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裁判官在控方舉證後,裁定被告勒索罪表證成立。被告出庭自辯,聲稱女事主為報復丈夫「偷食」才與他偷歡,但女事主在滿足自己的慾望後提出與他絕交,他不甘受騙,曾質問女事主:「當我鴨呀?」他在衝動下才出言嚇女事主,並非勒索,而他覺得分手仍是朋友,才問女事主借錢。
控罪指,被告劉啟邦(卅七歲)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至同月三十一日期間,以恫嚇方式要求卅多歲的女事主X交出一萬元。根據控方案情,被告與X於去年十二月中透過手機通訊軟件WeChat認識後,兩人相約在平安夜外出。在約會後,被告邀請X到他的家,最終兩人在被告睡房內性交。X在聖誕節早晨離開,並在同日再上門與被告性交。
控方案情續指,X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拆禮物日)聯絡被告不果,兩日後被告始回覆,X一怒下提出與被告斷絕來往,被告即威脅會公開X的出浴裸照,又會將偷情一事告知X的丈夫,以及X子女的學校,要求X借出一萬元,但遭X拒絕。
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在警署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在會面中表示,他認識X後,X透露曾發現丈夫「偷食」,故此他覺得X想向丈夫報復,X與被告第二次性交的時候,更主動叫被告不用戴避孕套。
被告指,兩人偷歡過後,他因沒有將手機連接上網,兩日後才發現X留言給他,他回覆後,X表示已滿足了慾望,要與被告斷絕聯絡,他只想與X繼續做朋友,但X堅拒。
被告在會面中續指,他隨後問X借錢,X拒絕之餘,反向他借錢,由於他有抑鬱症,遂衝口而出說:「真係咁絕嘅話,我會將你同我嘅嘢話畀你老公知!」被告聲言曾在X洗澡時曾拍下X的衣服作為證據。他其實沒有拍過X的裸照或衣服,而他認為公開事件後,X的子女勢受影響,故他才打算將事件告知校方,好讓學校配合處理。
法庭昨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表證成立後,被告自辯稱,X要求斷絕聯絡,又笑他「傻仔」,他直斥X說:「你即係玩我啫!當我鴨呀?」他因不甘心受騙,才出言嚇X,但該些說話與借錢無關,只想令X「知驚」。被告又指,X要求絕交後,他因仍然視X為朋友,所以才問X借錢。案件押後至本月廿二日續審。
案件編號:KCCC 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