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戴耀廷申保釋候上訴 8‧15處理

【本報訊】有份發起一四年違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於今年四月被法庭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兩罪罪成,他被判監十六個月,目前正在監獄服刑。

戴早前已提出上訴及申請在上訴期間保釋外出,雖然上訴聆訊暫時未定日期,但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已排期於八月十五日開庭處理戴的保釋申請,預計需時兩小時。

「佔中案」涉案的九人依次是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法庭已分別裁定他們九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等合共六罪罪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各被判監十六個月,但朱可緩刑兩年;邵家臻及黃浩銘則各被判監八個月;張秀賢、李永達及陳淑莊各被判監八個月,但他們三人可緩刑兩年,鍾耀華則被判處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CACC 128/2019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