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運輸工扮便急闖廁共浴 非禮女友12歲女

現年二十七歲的運輸工人,約在三年前趁女友的十二歲女兒洗澡時,聲稱「人有三急」,騙該名女童開門讓他進入廁所,之後藉詞檢查頭髮,乘機脫衣與女童共浴,不但「洗勻」女童全身,而且要求女童幫忙洗擦,更拿起女童的手摸其下體。另外,他又曾爬到該名女童床上,以下體摩擦女童下體。女童其後向親友透露,其母輾轉得知事件後報警。該名運輸工人事後被控兩項非禮罪,他昨在區院認罪,法官下令把被告還押至本月三十一日判刑,以等待索閱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報告,以及女事主的創傷報告。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二十四歲,他當時與女友、他們兩人的一名年幼兒子,以及當時只有十二歲的女事主X,一同居於涉案公屋單位。在一六至一七年期間某日,被告早上回到該單位,當時單位內只有他及X兩人,被告爬上X的床上,拉低X的褲後,以下體前後摩擦X的私處。被告事後替X穿回褲子,並問X知不知道發生甚麼事,X回答不知道,被告則說自己喝醉了。

事後叮囑女童保密

在一六年至一七年期間的另一日,X正在單位內的廁所洗澡,被告稱「人有三急」要進內,X於是開門。被告進到洗手間後稱X的頭髮骯髒,要求查看X的頭。X以浴簾遮蓋身體,露出頭部,被告卻叫X不要遮蓋身體,X依言照做。被告卻脫去自己的衣服與X共浴,並以肥皂替X全身洗擦,包括X的私處。被告又要求X替他洗擦,X感到害怕只洗了被告的上半身,惟被告拿起X的手替他洗下體。被告事後叫X保密。

女友輾轉得知報案

X其後向親友透露曾遭被告摸私處,其母得知事件後,於去年報案。被告被捕在警誡下承認因衝動非禮X,又說曾以手指插入X的口中攪動,以及承認曾摸X的胸部及私處。被告否認曾與X共浴,稱在看到X的裸體後,衝動地摸了X的胸部,對此事已十分後悔。

案件編號:DCCC 5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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