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男醫生乘搭巴士期間,被指趁十五歲校服女生在他身前經過準備下車時,伸出「鹹豬手」入她校服裙內捏臀非禮她。該名醫生經審訊後被裁定非禮罪成,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判刑。裁判官斥被告沒有悔意,令女學生需要出庭憶述難堪經歷,直言原本打算判被告入獄三星期,但因他是年輕有為的醫生,法庭亦感到可惜,決定伸出「仁慈之手」,判他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稱,被告劉嘉駿(二十七歲)自中學起已積極參與義工活動,一直以來勤奮努力,考獲好成績,屢獲得獎學金。被告在公立醫院任職,原意是幫助窮困的人,但他因本案而被醫院管理局停職,對他而言已是很大教訓,他日後會避免在多人的地方做令人誤會的姿勢,希望法庭給他機會服務社會。
不過,裁判官引述報告指社服令對被告裨益不大,認為他不適合社服令,而且他也不認罪,令女事主X需要出庭作供。裁判官反問辯方:「被告話冇非禮,冇非禮,又點做冇薪服務?」
辯方遂解釋,社服令報告的內容大致對被告有正面評價,認為社服令可警惕他和公眾。辯方表示,被告本來打算投身專科工作,但勢因本案而受影響,對他已是極大懲罰。此外,X雖然要到庭作供,但她沒有受到尷尬和具冒犯性的盤問,不會令她受額外傷害,希望法庭判被告社服令,讓被告繼續做醫生。
裁判官指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非禮案,一般都會判即時監禁,加上事主仍未成年,案發時又穿着校服,以上兩項均是加刑因素,法庭需保護乘搭巴士的女士,原打算判被告入獄,但考慮到他仍年輕,病人亦對他有好評價,法庭亦感可惜,最終判他社服令。
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前年九月廿五日登上一輛九巴,當巴士駛至太子道東時,X經過被告身前準備下車,期間遭被告非禮。有男乘客目擊事件,即時喝止被告,並拍下他容貌,事後報警。
案件編號:KCCC 1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