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縱火案主犯「老鼠」申保釋遭拒

【本報訊】灣仔警察總部外及跑馬地分區警署於六月七日的短短半日內,先後遭人投擲汽油彈縱火,警方事後拘捕四名男疑犯,其中疑為案件主犯、綽號「老鼠」的二十五歲男子莊鑫淼被控兩項縱火罪,他昨在東區法院向法庭第三次申請保釋覆核,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在庭上指,可以用「八千億個兆」作保釋金,又稱「全世界航空公司同銀行都係我嘅」及「何超儀會黎擔保我」等;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案件按原先排期於八月二十三日再訊,被告要求下周二(十六日)再到法庭覆核保釋。

控方早前指,兩項控罪發生時間相隔約十二小時,有閉路電視拍到案發經過,涉案私家車亦是以被告名字登記,案發後被告曾進入與他不認識的九十二歲老婦住所單位匿藏,以逃避警方追捕,被捕時曾反抗,警方亦在涉案私家車找到可卡因及冰等毒品,控方不排除會加控被告其他控罪。

案件編號:ESCC 146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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