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司法腐敗令人觸目驚心,牢房如同黑幫山寨,身陷囹圄的罪犯,居然在壁壘森嚴的監獄高牆之下,輕鬆自如地隨意出入,在社會上為非作歹;監獄系統已成腐敗重災區之一。
內蒙古紀委監委近日通報稱,內蒙古錫林浩特監獄前監獄長趙慶林等十六名獄方人員,日前被揭玩忽職守、放縱罪犯,徇私枉法、弄虛作假,充當黑幫「保護傘」,甚至讓一名正在服刑的黑幫成員挖洞自出自入,外出期間更肇事奪命交通意外及犯傷人刑事案,不僅多次獲減刑,甚至服刑期間自由出入監獄,且重新犯案。
不止是內蒙古監獄如同黑幫山寨,近期全國掃黑除惡行動挖出大批「保護傘」,其中不少也與監獄有關,例如廣西已落台的多名廳級官員均有在監獄系統任職的經歷,當地各級監獄系統也都有獄警被查;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日前則揭發北安監獄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劉亮,監獄偵查科副科長劉功楠,監區警員程子江等三人充當黑幫保護傘;山西特大黑幫組織「小四毛」案,共有山西省監獄系統從省監獄管理局局長、副局長,臨汾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等十多人被處理。
內地監獄表面上高牆鐵網、戒備森嚴,實際上早已腐敗得千瘡百孔、亂象叢生,錫林浩特監獄所發生的「風雲」不過是其中冰山一角而已。監獄腐敗的最大問題是缺乏監管,不少獄警自把自為、胡作非為,外界根本無從知曉。
早前曾被整治的遼寧鐵嶺監獄便是一個典型。在鐵嶺監獄,犯人可以吸食冰毒,可以電話下注賭波,甚至可以叫「小姐」召妓,以假夫妻之名在獄中「洞房」。當然,犯人要想在獄中「及時行樂」,一切都得金錢鋪路。監獄腐敗的另一典型是「靠監吃監」,將犯人當作搖錢樹,以減刑假釋為誘餌,向犯人索賄,只要願意給錢,無論刑期多長,都能變相保釋。
事實上,監獄腐敗,不僅僅是獄警與囚犯同流合污,放任囚犯在監獄肆意妄為,協助犯人提前獲釋,或保外就醫,也必須要勾結法官來判決。例如上述錫林浩特監獄挖洞外出的黑幫,竟三次獲減刑;又比如雲南黑幫孫小果,二審都判死刑,法官卻能以任何人都心知肚明的所謂「發明專利」,改判無期,更提前釋放。
幾乎沒有人會否認,司法腐敗是目前內地的一個普遍社會現象,法官吃完被告吃原告,還可以吃囚犯,在每每遇到和權利、金錢相牽連的案件時,法律天平總會向權利和金錢一方傾斜。誰給錢多就讓誰贏,誰靠山硬就讓誰勝。同樣一個刑罰,權貴可以法外容情,逍遙法外,普通百姓則罪無可赦甚至罪加一等。司法已成為權貴手中的玩物,窮人心中的夢魘。
內地司法腐敗長期難以遏制,使百姓對社會積小恨成大怨,也是造成目前官民對立,貧富對立矛盾的根源之一。如果說司法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監獄則是這道最後防線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若監獄腐敗不能遏止,代表司法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又豈能守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