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屋苑申置堆肥設備 門檻離地

本港近七成廚餘來自住宅,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委員會預留六千萬元,資助合資格團體於屋苑設置廚餘堆肥設備及收集廚餘等。但有屋苑三度申請被拒,直斥申請門檻「離地」,實際操作難以符合要求。

「合佢資格嘅廚餘機會發出臭味,喺市區密度高嘅屋苑冇乜可能做到。」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指,目前所屬屋苑使用的半發酵廚餘機每日處理約一百公斤廚餘,運作十多小時便能堆肥,且不會產生臭味,惟法團曾三次向政府申請「屋苑廚餘循環再造項目」,均以設備未符合要求而被拒。

臭味難阻遭棄用

葉補充,政府要求的廚餘機屬全發酵型,需要七至十日才能變成肥料,當局又要求把機器置於完全密封的空間內,以防臭味溢出。但他指有成功獲資助的屋苑,即使將該款機器放於密封空間,亦難阻臭味,最終中止使用,而且該款機器不能處理骨頭,未能徹底處理廚餘,促當局檢討,讓更多屋苑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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