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上台提出「大和解」,為包庇縱容反對派立下赫赫「奶媽」之功。在今次「反修例」風波和暴亂中又毫不猶豫的跪低投降,令到香港大亂、暴徒橫行,反對派為甚麼還要對林鄭咬住不放,一個勁兒的要把她趕下台?此也太過「恩將仇報」了吧?不,一點兒也不,這就是政治,林鄭的功勞,他們會牢記。然而,從大局出發,從更高的戰略目標出發,「犧牲」林鄭、「幹掉」林鄭,是政治需要,只有踏着林鄭的身體,才能把他們的反中亂港、「顏色革命」向前推進,林鄭的電能已經用完,棄之可也。
「反修例」一役中,反對派大獲全勝,港府「無限期收回草案」,僅僅到此為止。反對派和外國勢力是絕不滿足的,他們好不容易抓住了這麼一個「政治化」、「國際化」的議題,投放了那麼多的資源,動員了那麼大的力量,當前形勢對他們那麼有利,朝廷和港府已被他們亂棍打矇,誤判不已,這樣的二十二年不遇之機,豈可輕易放棄?必須一股作氣,乘勝追擊,幹掉林鄭才能撕開更大的政治口子。
林鄭是中央任命的特首,拿下林鄭就是挫敗中央,削弱中央任命權,動搖中央權威、一國權威,為奪取管治權奠定基礎。老美西方這些年搞的「顏色革命」,就是在反對派發動群眾的抗議運動乃至暴亂中,首先要把政府首腦趕下台,然後「換內閣變制度」,「革命」成功。
因此,不管林鄭怎麼跪低投降,今後怎麼包庇反對派,只要她當特首,反對派和外部勢力的革命目的就達不到,就不可能作出更大的政治動員、掀起更大的風暴。從這個意義上講,林鄭已是他們完成「顏色革命」、全面奪權的障礙,必須搬掉。
搬掉林鄭後,不管誰上台,他們都會提出「非法佔中」、「旺角暴亂」、「平反昭雪」問題,都會提出推翻人大常委會「八三一決定」、重啟政改和「雙普選」問題,都會提出重訂《基本法》,爭取「完全自治」乃至「變相獨立」問題。君不見,這樣的訴求和流程現已浮出水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