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男生涉與男童肛交

廿一歲中大男學生疑透過互聯網結識男童,涉嫌帶男童回家中肛交,又涉向另一名男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被捕,分別被控一項與十六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及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共兩罪。涉案大學生昨被解往九龍城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九月二日轉往西九龍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有否其他受害者。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候訊,但令被告期間不得使用互聯網社交平台軟件等。

同一地點 另涉狎另一童

被告胡俊,控罪指他於本年四月十九日在其深水埗家中向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另指他於去年一月十九日至二月九日間,在同一地點與男童Y肛交,兩名事主X及Y案發時年約十三及十四歲。控方申請案件押後,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驗被告的一部手提電話、電腦及iPad,及查找是否有其他的受害人,獲法庭批准。

控方基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辯方表示被告就讀中大金融科技學一年級,自一七年有抑鬱問題,並求診至去年九月,其五旬母親亦有到庭。裁判官一度關注到被告有多少個社交平台帳戶,辯方指被告擁三個Instagram、一個Facbook及一個WhatsApp的帳戶,並同意交出相關帳戶資料。

倘違保釋條件 會再被捕

裁判官考慮被告的年紀及背景後,批准被告以現金及其母人事擔保各一萬元保釋外出,並令被告須一周兩天到警署報到,期間不得干擾控方證人及不得使用互聯網社交平台軟件等。裁判官更着被告:「你最好連智能電話都唔好用。」並警告被告若違反任何一項保釋條件,會再被逮捕。

案件編號:KCCC 18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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