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尿溝水供少主飲 印傭囚4個月

【本報訊】印尼籍女傭上班僅六天,便屢遭女僱主指工作表現差,女傭不滿不斷被指摘,將自己的尿液混入兩樽水內,企圖整蠱女僱主,惟女僱主卻將水樽交予十三歲兒子帶返學校飲用,兒子飲後發現異味揭發事件。印傭事後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她昨在東區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即時入獄四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指,家庭傭工有責任為僱主準備潔淨的食物和飲品,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僱主對其信任,即使無證據顯示加了尿的水有損健康或有毒,但一定會對喝過的人造成心理影響,因情節嚴重必須判監嚴懲。

控方案情指,四十歲被告Komsatu今年四月四日開始在女僱主家任傭工,甫上班就不停遭女僱主斥罵工作表現差,被告在四月十一日將自己的尿加入兩個水樽,一心打算整蠱女僱主供她飲用,豈料女僱主將水樽交予兒子帶回校飲,兒子飲後發現有異味,回家告訴母親後,印傭被質問下終承認落尿,最終被報警拘捕。

案件編號:ESCC 966/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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