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處:不因人流多禁飛無人機

【本報訊】政府計劃今年第四季立法規管小型無人機,重逾二百五十克的無人機及其操作人均需向民航處註冊,並需於飛行前購買第三者保險;根據建議,民航處可基於航空安全、緊急、保安或預期有大量人士聚集或移動的理由,指定小型無人機的飛行限制區。民航處副處長蘇惠思昨日表示,不會只因有大量人流即禁飛,但如電動方程式大賽此類賽事,由於危險性較高,當局會禁飛。

會向傳媒批出長期准許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有關的立法建議。有立法會議員提及新聞界會以無人機拍攝大型遊行等場面,擔心一旦列作禁飛區,會影響採訪活動,蘇惠思指出,按照現時構思,會對新聞界批出較長期或「數以年計嘅批准」,又指部分地方即使屬禁飛區,如有採訪需要,相信亦可放寬予新聞界拍攝,惟指如無人機升降位置等有機會影響航空安全,則不會容許,當局會與新聞界商討。

另外,議員譚文豪質疑部分外地人士包括大型製作公司等,已因應無人機購買全球性的保險,認為政府要求有關公司在港再買保險,並不合理;胡志偉則問及能否在批發層面安排保險,方便用家購買已有保險的無人機。蘇惠思同意譚的說法,稱會再與保監局商討,讓已購買無人機全球性保險的公司,毋須再在港購買保險。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