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林鄭月娥為首的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遇重挫,即使林鄭始終不肯以「撤回修訂草案」代替「暫緩修例」,但實情是政府《逃犯條例》修訂工作已「徹底玩完」,潰敗收場。她在前日「道歉記者會」上多次被問及為何不正式「撤回修訂草案」時,強調政府在六月十五日已即時停止修例工作,並無再為工作設定時間表,不會貿然重啟,「暫緩修例」的做法已回應市民訴求。
林鄭亦指出,「現屆立法會任期將於明年七月結束,如果《逃犯條例》修訂案到那時候仍未獲通過,就會自動失效,政府會接受這個現實。」由「暫緩修例」到「不會貿然重啟修例工作」,再到「接受《逃犯條例》修訂案自動失效的現實」,就是不能「撤回」!政府既打定輸數,為何仍要察察為明,一字一句不肯放鬆?
過去一周,「好打得」的林鄭月娥可以說是節節敗退,形勢比人強,只能「一跪再跪」。六月十五日宣布暫緩修例:「盡了最大努力,但仍出現解說溝通不足的問題,仍有很多市民擔心、疑慮、不理解和猜忌。」六月十六日晚上透過政府發言人書面道歉:「行政長官承認由於政府工作上的不足,令香港社會出現很大的矛盾和紛爭,令很多市民感到失望和痛心,行政長官為此向市民致歉,並承諾會以最有誠意、最謙卑的態度接受批評,加以改進,為廣大市民服務。」六月十八日下午現身政府總部正式向市民道歉:「經過連續兩個星期日的大型遊行,市民透過和平理性的遊行集會,表達對修例的憂慮,對政府特別是她個人的不滿和失望,都已一一聽到,會認真反思、反省。過去幾個月的爭議,是由於政府處理修例工作有不足,她個人需要負上很大責任,這件事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向每一位香港市民真誠道歉。」但反修例民眾顯然並不接受這種「迫她一分,吐出一分」,心不甘情不願的退讓和道歉。
香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參與人數最多的反政府示威,特區政府成立二十二年來最大的政治風暴,在林鄭月娥擔任特首的第二年出現,是因為她所說的「由於政府處理修例工作有不足……引起社會矛盾、紛爭和焦慮」那麼簡單嗎?林鄭月娥一開始就擺出了一副戰鬥格,不恤人言,而負責修例工作的兩位主要官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政治溝通和說服能力薄弱,而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則政治操守、誠信破產。這個「修例三人組」主觀條件如此不堪,再加上特區政府完全錯估客觀形勢,焉得不敗!特區政府潰不成軍,管治危如累卵,民心盡失,香港社會動盪不安,林鄭月娥「孭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