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內地交流 名校生涉狎學妹

【本報訊】港島著名國際學校發生境外非禮事件,該校一名十七歲男生被指去年一月三十一日及二月二日,在蘇州一間酒店房內涉嫌非禮同校十五歲女事主X,當時兩人參加交流團。涉案男生去年底被捕,今年三月在東區法院被控兩項非禮罪,案件昨日再提訊,被告不認罪,續准以一萬元保釋,但不能接觸控方證人。案件押後至八月五日預審,九月四日開審。

控方昨替女事主申請作供時可用法庭特別通道出入,及以屏風遮擋;辯方則反對屏風遮擋範圍包括被告的視線,指被告需要因應事主作供時的神情,給予律師指示等。裁判官最終批准被告可透過視像錄影,觀看事主作供的情況,辯方接納。控方指審訊時將傳召五名證人,包括事主及她兩名同學,並會以英語進行審訊。

案件編號:ESCC65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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