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道士淫辱母女囚54月

報稱道士的五旬男保安員,藉詞替四十七歲婦人驅鬼趕嬰靈兼治病,多次要女方全裸讓他進行搓胸撩陰等「除玄珠儀式」,甚至趁女方的十五歲女兒睡覺時,亦伸手入該女兒的衣內上下其手,表示要「驗屍毒」。涉案五十七歲被告袁銘權早前受審後,被裁定七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昨於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四年半。法官直斥被告不知悔改,行為卑劣;官亦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聲言出獄後仍會繼續替人「施法解難」,認為他重犯性罪行的機會甚高。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四十七歲女事主X對鬼神及另類療法的迷信,將其健康問題說成是鬼神作怪,騙取X的同意後,讓他藉「作法」肆意侵犯X的胸部及私處。被告更為一己私慾,着X要有性興奮,而且被告為確保可一而再觸摸X的私處,更騙她在其私處內的「玄珠」會不斷增生,必須要消除。

21歲起嫖妓逾30年

法官並嚴斥被告在第三者在場下,仍接連肆無忌憚地犯案,其膽大程度令人咋舌。而他每次均在X的羊癇病發後、身體疲弱不堪時才對她搓胸「護心」,實屬乘人之危、行為卑劣。法官又引述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坦認享受跟不同女人性愛,故此他自廿一歲起不斷嫖妓,直至五年前才停止,之後仍沉迷性愛影片。被告被診斷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為人邪惡、喜歡操縱他人、自我中心、自以為是、缺乏同理心;兼且罔顧及侵害他人的權益,更推諉說若X及其朋友覺得作法有問題,應該即時阻止他。

案中事主身心受創

法官指被告毫無悔意,令X兩母女至今仍活在陰霾中,身心健康均受到負面影響。而X本身已體弱多病,事發後她感到無助,對女兒亦受牽連在內感到內疚,並遭男友埋怨,令X的自我形象及情緒進一步低落,性生活亦受到影響。

案情指,被告聲稱在八歲時睡在神枱下夢見「金身羅漢」,隨祂學法而得道,具法力驅邪趕鬼。被告遂於一六年八月至一七年三月期間,藉詞要驅鬼趕嬰靈兼治病,多次要曾墮胎兼百病纏身的X全裸給他作法,對她搓胸「護心」及撩陰「採玄珠」,更趁機非禮X的十五歲女兒。

案件編號:DCCC 176/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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