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縱奸埋禍根 民怨爆煲暴亂生

荀子曰︰「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意思即係罪行好重而刑罰過輕,一般老百姓就唔會知道犯罪嘅嚴重性,咁樣量刑法,唔天下大亂至奇。二千幾年前嘅呢番話,簡直就係今日香港嘅最佳寫照。

《逃犯條例》修訂導致民怨大爆發,最終暴動收場,當中衝擊者又以後生仔女為主,示威區搜出磚頭、鐵枝等極具攻擊性武器,所謂「手無寸鐵嘅示威者」,其實係如假包換嘅暴徒。正如「東方報業民意調查」顯示,大部分市民認為佔中遺禍深遠,應該重判始作俑者;家陣嘅判決過輕缺乏阻嚇性,傳遞不良訊息,簡單一句就係年輕人覺得犯法成本低,好學唔學也。

大家有眼睇,五年嘅違法佔領行動,唔單止攪得香港周天寒徹,幾乎萬劫不復,仲打開咗潘朵拉盒子,釋放出「違法達義」嘅惡魔,之後無論係旺角暴亂抑或今次金鐘暴動,統統都係佔中嘅延續同升級版,因此要正本清源,就必須將一眾首惡予以嚴懲,以儆效尤,以正視聽。上述民調亦顯示,多數受訪者狠批律政司對壹淫媒漢奸黎等三十九名佔中搞手應告唔告,令示威者有恃無恐,就係咁解。

唔係無的放矢o架!睇吓漢奸黎,佔中期間經常喺金鐘「王座」打躉,指點江山,一幅「群丑拱衞圖」勝過千言萬語;到今次所謂「反送中」運動,條契弟亦係赤膊上陣走在最前線,再加埋黑金禍港、刑恐記者等等連串臭史,漢奸黎絕對係「罪至重」嘅人辦。不過你同佢定,肥佬有大大個律政司保護傘照住,反中亂港又好,宣淫販賤、殺人放火都好,毛都唔會少一條,唔驚踎監最怕洗廁所,點止「刑至輕」,直頭「刑不興」,唔到你唔服!

犯之不行,自上犯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其身不正,大宅僭建帶頭犯法,更親身示範「老虎屁股唔敢摸,狐狸尾巴唔敢掂」,對住漢奸黎固然屁都唔敢放一個,「戴妖」等「佔中九犯」獲法庭輕判,阿姐佢亦係無動於衷;就連喺旺暴案中棄逃德國嗰兩個黃毛小子,佢都唔敢緝拿返港。特別係今次修訂《逃犯條例》一役,司底驊基本上全程潛水,解釋不力,以致畀人起咗個「避政司」新朵,尋日遊行人士除咗重點招呼林鄭,唔少人將矛頭直指司底驊,呢個婆娘一日唔落台,香港法治之區嘅金漆招牌想唔打柴都難。

咁當然喇,冇鬼唔死得人,如果市民個個安居樂業好環境,你估真係貪出嚟行乾蒸過癮咩。香港地貧富懸殊,樓價、租金、生活費樣樣高企,唔怪得大部分受訪市民怒罵港府施政無能,官逼民反。一句到尾,司法縱奸,民生多艱,怨氣猶如計時炸彈,唔係今日爆都可能聽日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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