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幣少爺涉街頭拍片論掟錢

去年十二月有人在深水埗黃金商場對開從天台高處撒鈔票,吸引大批市民及途人搶錢引起混亂,網名「幣少爺」的青年黃鉦傑被指是該次事件的幕後搞手,他在事發翌日駕林寶堅尼跑車到現場,向市民派發五百元鈔票,隨即被捕。警方調查近半年,落案起訴黃一項在公眾地方犯妨擾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辯方申請押後答辯,以待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七月十九日再訊,黃獲准以三千元現金保釋。

報稱商人的「幣少爺」黃鉦傑(廿五歲),涉嫌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28)條,控罪指他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本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作出一些作為,即將兩部車輛停泊於福華街與桂林街交界或附近位置,攝錄他從上述交界位置金錢從天而降的言論,因而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及交通遭受阻礙。

稱舉動屬劫富濟貧

據報道,當日深水埗突然有人從鄰近大廈天台撒下大疊鈔票,途人駐足仰望,未幾發現銀紙為真鈔一百元,逾百人頓時失控伸手哄搶。警員趕至控制場面,要求執錢者交出鈔票及登記資料。黃鉦傑事發前在社交網站直播疑事先張揚「派錢」,事發後他在社交網聲稱是「劫富濟貧」,又指:「嚟緊可能唔同嘅地方,都會有錢從天而降。」

翌日重返派錢被捕

翌日,他駕林寶堅尼跑車重返深水埗,向市民大派五百元鈔票,同日他即被警方拘捕。黃聲稱自己由公屋搬到西貢豪宅,全靠炒Bitcoin(比特幣)起家,並自認是「香港區塊鏈第一人」,透過虛擬貨幣撈到「盆滿缽滿」,他更在社交網開設的「幣少爺─新世代礦業」專頁教人炒Bitcoin。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作出作為,因而直接造成或導致公眾地方或交通遭受阻礙,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五百元或監禁三個月。

案件編號:WKCC 257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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