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以萬計的示威者日前參與包圍立法會行動,民怨大爆發令金鐘夏慤道、龍和道等一帶馬路恍如戰場,示威者掟磚飛傘、堆鐵馬舉鐵枝,警方則不斷提升武力,出動胡椒噴劑、催淚水劑、雷鳴登霰彈槍、胡椒球槍等,場面失控。至於修訂《逃犯條例》何時恢復二讀辯論,由於民陣發起的包圍立法會恐怕會持續,反對派亦不惜一切阻撓立法會繼續開會審議有關條例,開會日期一再押後,二讀無期,恐淪笑柄!
特區政府管治無能,以致黑白不分,誰是朋友誰是敵人也看不清,林鄭低估反對派邪惡力量,對佔領之亂處置失當,尤其司法不公導致法治淪喪。五年過去了,佔領之亂仍在發酵,今次的反修訂《逃犯條例》,比之一四年的佔領中環和一六年的旺角暴亂,實有過之而無不及!
大家睇到,佔領行動中四十八名主要搞手,幾經拖延周折,亦不過九人被檢控,而且全部獲輕判,被稱為「戴妖」的戴耀廷也不過判監十六個月,同七十九日佔領之亂、搞到香港雞毛鴨血的破壞力,完全不成正比,難怪他在獄中仍然風騷,爛果報開個乜鬼「獄中書簡」畀佢大發謬論,佢依然着住囚衣在牢中「指點江山」,廢噏要奪取「政治能量」,利用今年十一月的區議會選舉及明年的立法會選舉,鼓勵參與抗爭的港人積極投票,「搶奪更多建制內的位置」云云。
今次「二次佔領」,一如本報「正論」所指出,笑得最開心的除了戴妖,又豈能漏掉醉心禍港的漢奸黎!港府有法不依,除惡不盡,一次又一次的放生佢,連證據確鑿的漢奸黎刑恐東方報業記者案,都當沒有發生過咁款,兩子之母嘅林鄭又有冇感受到受害記者的情緒及身心困擾?政府擺到明老虎屁股不敢摸,致使洋奴漢奸得寸進尺,愈玩愈大。所謂「擒賊先擒王」,政府卻連其一條腳毛也不敢碰,律政司更充當其保護傘,刑不當罪,今惡果自嘗,怪得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