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輕男廚疑冒警涉嫌在半年內性侵犯三名在交友網站認識的女子,案件昨於高院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與警方進行的錄影會面紀錄。就三名事主作出的指控,被告一一否認,並稱作出任何親密行為前從無強迫她們。至於事主為何指控他,被告說:「可能因為我成日畀人話玩弄感情,成日識唔同嘅女仔先會咁畀人話。」又說:「我好尊重女仔……阿sir你查清楚,追女仔係正常事……可能我追女仔後處理得唔好,先有呢啲事發生。」
廿六歲被告梅錦添,分別被控企圖強姦、交替性的非禮罪、未經同意下肛交及強姦等四罪,涉及三名事主P、Q及R。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向警方否認三名事主對他的指控。有關當時為單親媽媽的事主P指控他強姦,被告稱確曾向P提過做「Force」,但他解釋因曾做過機場保安所以才這樣說,又指是P主動邀約他到P家,自願與他進行性行為,他亦否認有偷P錢。
至於任職辦公室女職員的R指控他非法肛交,被告供稱已忘記自己是否認識R,但記得他確有向一女子報稱自己做「流動保安」,因他曾任機場保安才這樣說。他又稱過往從無與任何女子肛交。
事發時為大學生的女事主Q指控他企圖強姦一事,被告否認曾向Q提及自己是「油尖旺反黑」和負責「掃黃賭毒」,他稱只曾提過自己替父親打理小巴生意。他又指Q在酒店房自願與他有親密行為,只是Q其後稱忘不了男友,不想再進一步,他便停手。有關Q指被告要她給一千元一事,被告稱是Q答應就酒吧入場費及酒店房錢與他「AA制」,他指當日用了一千二百元,Q應向他歸還六百元,但Q主動稱要還他一千元,他欣然接受。被告又稱不明白為何Q在事發後近半年才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