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骨灰龕供應短缺,私營骨灰安置所發牌委員會正審批私營龕場牌照申請,上月三十日該會再拒絕三間私營龕場的牌照及暫免法律責任書的申請,連同早前二宗被拒個案,已有五宗申請被拒,相關龕場需要在一年內「清灰」,將先人骨灰交還家屬處理。食物環境衞生署上月中雖推出屯門曾咀及黃泥涌道新建靈灰安置所逾二萬一千個骨灰龕位供有需要市民申請,但市面可供使用的骨灰龕位依然短缺,有關注團體擔心骨灰龕位短缺問題難以解決,家屬勢最受影響。
上月底再有私營骨灰龕場被拒申請,三個龕場分別是位於九龍紅磡溫思勞街7A地下、閣樓及一樓的明道堂,九龍紅磡溫思勞街17號二樓的正道堂,九龍新填地街327號一樓的明元仙觀。早前被拒申請的尚有在蒲台島多個地段建龕位的浦台緣及紅磡曲街的李興記。至今仍有逾一百五十間龕場待批申請,已獲批申請的只有三間,即志蓮淨苑普同塔、善緣、思親公園。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表示,估計位於舊樓的龕場多未能符合發牌要求,故大部分龕場疑利用三年期的暫免法律責任書拖延,不主動向發牌委員會提交資料,冀拖延至明年當局再作檢討,屆時逼政府進一步放寬申請規限。
他直言,目前情況並不理想,因無龕場主動提交資料,發牌委員亦無會開,今次被拒的三宗申請都是委員會主動要求他們提供資料才能處理,但有個別龕場亦無派人出席會議。謝建議政府劃出「死線」。
至於列入骨灰龕表列一的十五間龕場,謝指原本預計可較快獲批申請,但至今只有三間獲批,而業界以為很快獲批申請的寶福山,卻仍未提出申請,他承認委員會審批速度不理想,加上預計有大部分舊樓龕場不合申請資格,家屬料要領回骨灰另行處理。
殯儀業商會理事長郭凱邦表示,被拒發牌的龕場在「清灰」後,家屬只能將骨灰領回家存放或申請食環署的骨灰暫存位,亦有部分家屬最後改為撒灰。他坦言,殯儀公司可供暫存骨灰的空間已「爆晒」,食環署亦知存在困難,惟只着殯儀公司「立體擺放」,結果是得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