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遏止激進暴力蔓延

香港反對派在剛過去的星期日發起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晚上金鐘有垃圾桶疑遭人惡意放火,到了深夜時分,一批人衝擊立法會鐵欄,更襲擊警察導致多名警員受傷,有警員被暴徒傷至滿面鮮血。網上流傳暴徒裝備的相片,當中包括三至四呎長、前面裝了鐵釘的自製長矛,而立法會保安亦尋獲大量攻擊性物品。

從暴徒的衝擊和裝備來看,明顯是有人有組織地衝擊立法會。在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之前,網上流傳有組織擬購買眼罩以及面具等物資,計劃實施「突擊」。暴力衝擊立法會的整個過程,猶如再次上演違法「佔中」和旺角暴亂。激進分子使用暴力的意圖非常清晰,就是藉修例製造暴亂。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有人又公然鼓吹「違法達義」和「港獨」的歪風,再次挑戰本港的法治底線,社會應予以嚴厲譴責。而警方堅守專業,以最低武力一晚內驅散暴徒,維持了社會秩序。

暴徒無視警方勸喻和警告,戴面罩大規模暴力衝擊立法會。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質疑示威者:「個個都戴口罩為咩?想違法之後無人認出!」筆者一直主張政府應該效法歐美國家訂立《禁蒙面法》,防止同類事情再次發生。訂立《禁蒙面法》的目的,是加大阻嚇力以減少參與非法集會和暴力衝擊的人數,亦可以減低警方搜證的難度。

反對派先大幅誇大遊行人數數字,企圖誤導公眾,之後公民黨試圖淡化暴徒所為,形容這是「警民衝突」,反對派為反中、為選票,煽動市民反政府,以致有暴民衝擊立法會及攻擊警員,其說詞實在是諷刺至極。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一直是本港繁榮穩定的基石,訴求必須以合法方式提出,違法者就應受到法律制裁。政府和警方必須強力遏止激進暴力蔓延,搜集足夠證據,將暴徒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