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歲女童指稱遭母親從後抓住衣服「掟落床」,臉部近眼角撞中金屬床邊受傷,涉案四十八歲高姓母親去年十一月被裁定一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到損害罪成立,被判感化一年。她上月向高院上訴要求推翻定罪,即日獲判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法官昨日頒下判詞解釋理據,指原審裁判官未有妥善處理女童的父母正在爭奪女兒撫養權、及女童與父親有可能串供誣告母親的事宜,因此在定罪存有疑點。
本案在前年十二月發生,當時高姓上訴人與女兒同住,其分居丈夫則居於隔壁單位。法官昨在判詞指,上訴人的分居丈夫在原審被盤問時,起初否認爭奪女兒撫養權,但在追問下,最終承認,但又說他本人其實希望女兒跟上訴人生活。
法官指原審裁判官僅表示接受上訴人丈夫的立場,因此認為他不會和女兒串供,但這未能令人釋除該丈夫有可能誣衊上訴人的疑慮。此外,女兒作供時遭上訴人拋落床時,被金屬床邊弄傷。但法官觀看證物照片時,發現床是用柔軟物料製造,找不到符合金屬床邊的描述部分。法官指就算上訴人真有把女兒拋落床,她是否屬控罪所指的「故意襲擊」亦存有疑問,基於上述疑點,判上訴人的定罪撤銷。
案件編號:HCMA 60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