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面對暴徒在立法會外衝擊防線,警方不斷提升武力,使用警棍、胡椒噴劑、手擲催淚彈、催淚水劑、雷鳴登霰彈槍等武器,並廣泛使用俗稱「胡椒球」槍的新裝備,荷槍實彈出動「打暴動」。據了解,警方至今使用均為非致命武器,不會穿透人體,但撞擊力不弱,中槍中彈亦傷勢不輕。
警方於旺角暴動後引入了俗稱「胡椒球」槍的新裝備,由粉彈槍發射,早前在「佔領西環」清場行動中亦有配備,但未有真正使用,今次卻廣泛使用,槍上的催淚彈發射器,用壓縮氣體作動力。據知,胡椒球打在人體上會爆開及散發出胡椒噴霧,被射中會有瘀傷,射程約五十米,可盛載約一百六十個胡椒球。
至於雷鳴登霰彈槍(12 Gauge Remington 870),可以打散彈,分別是鳥彈(Birdshot)、更致命的鹿彈00 Buckshot、亦可打非致命彈藥 (Non-lethal Rounds),如橡膠子彈 (Rubber Bullet) 及布袋彈(Bean Bag Shot/ Sock Round)。警方今次乃發射橡膠子彈,一方面可於中距離命中目標,制止暴徒行動,保護前線人員,同時亦可減少目標人物所受到的傷害。
據熟悉槍械的人士透露,由於子彈殼是透明呈白色,相信警方是用橡膠子彈,若子彈殼是紅色,則為實彈。據知,若發射布袋彈,一般國際使用守則是要求遠距離發射,遠距離打中會有瘀傷,近距離打中內臟,或會造成內出血,甚至有機會死亡;若使用橡膠子彈,威力比布袋彈更強。
而俗稱「大口槍」的法德魯吋半口徑防暴槍 (37/38mm Federal Riot Gun),亦可打非致命彈藥,如發射催淚彈,主要向天打,令空中出現好多顆放出催淚煙的子彈,催淚煙會被磨得更精細,接觸到布滿汗水的皮膚時會令人有燒傷的感覺。而催淚彈由法德魯寸半口徑大口槍發射,有效射程為五十至七十五米,打中會有瘀傷,若打中內臟會造成內出血,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