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法例漏洞 惡毒逍遙

日本警方在上周一破獲號稱「世界之毒」的特大毒品走私案,在靜岡縣截獲一艘船隻,檢獲約一噸從香港走私入境的冰毒,是該國單次檢獲的最大批毒品(市值約四十三億五千萬港元),七名香港黑幫分子被捕。可嘆香港警方堵截不力,致令昔日國際貨物轉口港,淪落成為震驚世界的毒品出口港。

香港蒙此污名,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不法之徒藉着法律漏洞,逍遙法外。這次「世界之毒」案是二百多日內第四十三宗涉及中國大陸、台灣、泰國、緬甸、澳洲、日本及亞洲多地的毒品案,全部與本港黑幫和勝和前坐館、泰國大毒梟「上海仔」郭永鴻的販毒集團有關。上海仔犯案遍及黃賭毒黑及洗黑錢,去年兩度棄保潛逃,被香港警方通緝,亦是澳門通緝犯。傳媒揭發他先後在泰國、柬埔寨、尼泊爾、越南及瑞士日內瓦等地流竄,專門逃往與香港沒有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的地區,逃避追捕,而且遙控操縱其販毒集團運作。

可能有人會奇怪,上海仔有甚麼辦法在香港警方執法前聞風先遁?傳媒披露他因為獲得警方及律政司兩把保護傘包庇,有恃無恐。可是上得山多終會遇虎,中央政法高層高調督導打黑,地方執法機構不斷加強打擊犯罪分子的保護傘,加上世界各地政府聯手剿毒,令上海仔四面楚歌,走向末路,近月其販毒集團瘋狂出貨,包括向靜岡這寧靜的海岸埋手,以為神不知鬼不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近日不少香港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聲稱會被隨意濫用引渡回內地受審。俗語有云「行得正,企得正」,何必驚怕法律若斯?除非這些人都像上海仔般為非作歹,心知《逃犯條例》修訂後便難逃法網。法律界人士指出,修訂《逃犯條例》後,香港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可以依法移交逃犯,屆時便是上海仔等窮兇極惡之徒末日到來之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