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政策廢權益無保障 打工仔做死無命賠

香港打工仔悲歌,做死無命賠!世衞日前將「過勞」納為「職業現象」之一,顯示相關問題已不容忽視,惟出名工時長的香港,至今仍欠缺政策或指引。有會計從業員曾「直踩」一個月工作而無休假;有機場地勤人員因工作過勞而發生工傷,有員工更因連續工作近五十小時而猝死。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未有正視勞工權益,促請政府廣泛諮詢業界人士,完善勞工政策。

「朝早十點開工,收(夜晚)十一、二點已經好基本,有時仲可能要OT(加班)到(凌晨)三、四點,甚至五、六點。」從事會計的羅女士(化名)表示,自入職以來便面對長工時及無假放的情況,曾連續工作一個月未能休假,過勞工作下,身體狀況已大不如前,經常頭痛和失眠,要靠服用藥物強行支撐工作,而對事物的理解亦變得遲鈍,心理健康大受影響,容易暴躁和失去耐性。

暈倒送院 甦醒繼續趕工

上述絕非個別例子,羅指加班文化在行內十分普遍,因工作量大且人手短缺,有同事曾兩個月未休假,嚴重影響身心健康,亦有同事因過度勞累在工作期間暈倒送院,親友探望時卻發現對方醒來後仍要繼續趕工作進度。羅又指,即使下班回家亦隨時需要回覆客戶查詢,午夜被客戶的來電嘈醒更不時發生。儘管不滿工作環境,羅卻認為現況難以改變,「真係要靠請多啲人先解決到,但工作壓力咁大,請咗人返嚟又好快走」,唯一出路只有轉行。

香港會計業總工會發言人表示,會計業界加班情況普遍,每天加班時間不少於兩至三小時,認為政府應設立標準工時保障僱員,至於資方除了考慮員工生產力,亦需考慮其承受能力,同時應訂立最高工時。

除了會計從業員外,任職機場地勤的勞工亦面對同樣問題。普遍地勤人員底薪偏低,幾乎所有員工均會透過加班賺取合理薪酬,半年前入職的陳小姐亦不例外。「返機場大家都知份底薪唔夠應付生活,惟有犧牲休息時間或者陪家人嘅時間去OT」,受訪當天,陳才剛工作十二小時,前一天亦加班至凌晨零時,回家匆匆梳洗又要出門,以趕及清晨六時前回機場工作,對居於馬鞍山的陳而言甚是吃力。陳現時每月加班約二十至三十小時,坦言對身體及精神帶來巨大負擔,長時間搬運行李亦易拉傷肌肉,早前工作時更因精神不佳而扭傷腳踝。

人手不足 加班變成恒常

香港民用航空事業職工總會秘書長葉偉明指,行內人手經常不足,加班變得極為普遍,一般每月加班二十至六十小時,過往三年間亦處理過數宗同行在工作中猝死個案,最近一宗事主連續工作近五十小時。葉指出,僱主要求員工加班以減少經營成本並不可取,呼籲資方檢視現行工作安排。他亦批評政府在保障勞工權益方面落後,促請有關部門加緊研究把工作期間猝死納入工傷範圍,保障勞工權益。

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批評,政府一直以來未能全面保障勞工權益,亦對勞工及福利局早前以社會對標準工時立法仍存分歧,未達成廣泛共識為由推卸訂立標準工時的責任表示失望,促請政府就完善保障勞工政策作廣泛諮詢,並盡快訂立相關政策保障一眾勞工。

服務界及建造業最高危

根據勞工處資料,一六至一八年間,在工作期間非因意外死亡的個案分別為一百二十六宗、一百三十七宗及一百一十八宗;而在去年的個案中,六十六名僱員死於心臟病,為所有死因中人數最多。而專業及商用服務界和建造業則為較多出現過勞死個案的行業,去年分別有二十四和二十三宗死亡個案。該處發言人指,經過多年討論,社會各界仍就任何有關工時的立法建議意見分歧。在缺乏廣泛共識的情況下,政府決定先着力為十一個指定行業制訂工時指引,以盡快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改善僱員的工時安排。

圖:吳啟偉、甘偉倫
文:劉燁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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