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同性伴侶享福利 議員反應分歧

【本報訊】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就公務員同性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早前獲判終極勝訴。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昨認為,終院判決反映香港需就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他亦擔心同性戀者在私人機構中受到歧視而「有冤無路訴」。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則對裁決失望,認為法庭判決剝削政府的行政權力,以及立法會立法權力。

陳志全表示,相關判決為未來整個同志運動踏出一步,他批評政府多年來對同性伴侶的權利,以及性傾向歧視條例等逃避公眾諮詢,現時法庭判決顯示政府作為最大僱主,措施中都隱藏歧視。陳志全要求政府檢討政策,若公務員同性伴侶有外國結婚證書,亦應享有已婚宿舍等房屋福利;他又建議香港應研究性小眾註冊登記制度,讓他們即使無條件到外國結婚,但若想進入穩定關係亦可享同等福利。

促藉行政資源調配減歧視

梁美芬則指出,終院判決亦提及本案不牽涉同性婚姻,而梁亦相信自己代表絕大部分香港市民支持傳統婚姻價值,即一夫一妻制,因此,她認為由幾個法官就決定婚姻家庭制度,對社會非常不公平。她建議擴大受養人定義至包含同性關係,以處理有關同性伴侶福利的爭議;她又認為可透過行政資源調配,減少社會上的歧視,但對於有關的同性伴侶申索則有所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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