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警強姦案:事主:諗番轉頭唔知點解信佢

【本報訊】年輕男廚疑冒警涉嫌在半年內性侵犯三名在交友網站上認識的女子,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事發時是單親媽媽的事主P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質疑P與被告性交時曾主動配合,包括曾替被告口交及轉換體位等,但P否認。辯方又指P在討論區的貼文,其實主要是想表達遭被告偷錢但苦無證據;但P表示指亦想帶出遭他強姦,只是沒寫明強姦的事,在貼文上她只寫上「結果畀佢搞埋」實應是「畀佢強姦」。

事後曾鼓勵另一事主報警

廿六歲被告梅錦添,分別被控企圖強姦、交替性的非禮罪、未經同意下肛交及強姦四罪,涉及三名事主P、Q及R。疑遭強姦的事主P昨繼續在屏風後作供,她接受控方覆問時指,早在酒吧時,被告已表示自己是警察,但忘記被告自稱是哪區的反黑組警員。P又指被告在性交後曾稱會照顧她及負責任,她指當時確相信被告的說話,然而,「諗番轉頭都唔知點解信佢,但當時同佢發生關係後,就好希望佢講嘅係真」。

庭上亦披露,P在案發後曾向另一事主R發訊息鼓勵她報警,並稱:「多啲人告佢(被告),佢入罪機會都高啲。」P解釋指,她發送該訊息是因她認為「好多女仔畀佢(被告)呃咗,所以應該要告佢」。P作供完畢,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3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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