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男廚工涉冒警狎3女網友

年輕男廚前年透過網上交友程式,在半年內先後認識三名女子,分別是大學生、OL及單親媽媽。惟他卻向眾女明示或暗示自己擔任警員,並以相類手法,分別約她們到酒吧暢飲後,將有醉意的三女帶到賓館或女方家中疑作性侵犯,涉嫌向她們非禮或強姦甚至肛交。女事主們事後在網上討論區談及事件,發現遭遇相似,其中二人往報警。涉案廿六歲被告梅錦添,被控企圖強姦、交替性的非禮罪、未經同意下肛交及強姦共四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單親媽媽先在庭上作供,指被告當時聲稱無家可歸要求在她家過夜,惟入屋後即把她強姦。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被告梅錦添被捕時在廚房工作,從無做過警員。事發在前年的四月至九月期間,當時是廿一歲大學生的事主Q,在該年四月中於交友程式認識被告,被告在四月廿九日晚上,約Q到旺角Club Legend喝酒,被告自稱是油尖旺區反黑組警員,負責掃黃賭毒。凌晨五時許,被告與Q離開,Q當時頭暈,被告帶她到時鐘酒店休息時,推她落床企圖脫她牛仔褲,並伸手進她內褲摸她私處。被告要求Q不要哭,Q反問:「你想強姦我,點解唔喊?」Q其後提議給錢被告,以求放過她,被告在她銀包拿了百多元,又要求Q給他一千元後,與她一同離開。

傳疑似警察記事冊及警校相片

控方又指,被告前年八月中在網上認識當時卅三歲做文職的事主R,被告曾稱自己是「政府流動保安」負責掃黃賭毒,又向R發放疑似警察記事冊及黃竹坑警校相片。R於該年九月中與被告到Club Legend喝酒,被告問她借了約四百元支付入場費。同月廿三日凌晨被告帶R到賓館,並從R的銀包拿走約三百元付房租。期間R自願與被告性交,但其後被告想作肛交,R表明不願意,被告仍然強行繼續肛交。

至於現年卅三歲,事發時是單親媽媽的事主P,昨日先由她作供。P表示現時已婚,有一名讀初中女兒,並剛誕下嬰兒。她指前年八月網上認識被告,他自稱任職「Force」,並於九月廿六日晚約她到Club Legend喝酒。至凌晨三時許,被告送她回家,但到家門前被告稱無家可歸,要求在她家過夜,P最終讓他進屋,但被告洗澡後把P拉到床上強姦她。直至下午被告離開,P發現銀包的錢不見,致電問被告,他否認偷錢。

3事主討論區談及 揭遭遇相似

控方續指,P其後在網上討論區講述遭被告強姦的事,Q及R看到後聯絡P,P與Q前年十月四日報警,警方翌日亦聯絡R。被告則向警方否認性侵犯P及Q,指P自願與他性交,又稱忘了R是誰。

案件編號:HCCC 334/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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