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一七年被公司 V Capital Limited 入稟高院追討五百萬美元。邱早前被判敗訴但仍拒絕還款,V Capital遂向高院申請邱美琪破產。現時破產案尚待審理,惟 V Capital 另指邱沒有遵守法庭先前所頒之命令,隱瞞其財政狀況,並傳召邱昨日到高院接受盤問。V Capital 更表明會申請控告邱藐視法庭,聆案官指示與訟雙方就藐視法庭事宜各自提交誓章,之後再作進一步指示。
原告 V Capital 的代表大律師指出,邱並無向法庭呈交的信用卡月結單顯示,邱平均每個月碌卡近卅萬元。此外,邱亦無披露她持有最少十五間公司、而且她曾以她名下清水灣的物業多次申請按揭,獲逾七千萬元貸款。邱甚至連她在去年六月,把手上超過百分之一的遠東酒店股權出售,亦都沒有申報。
對於以上指控,昨日親身到庭的答辯人邱美琪,多次激動否認是蓄意違反法庭命令。原告一方發問期間,曾要求她觀看她與父親邱德根的合照,她更激動得站起身抗議,指事件與其家人無關。她解釋,她和其秘書都為官司承受嚴重壓力,其秘書近月更疑患癌,無法繼續工作。她又指她獲得的專業意見,是只需提交一年之內的紀錄。至於她持有的公司,大部分是無業務無資產的空殼公司。至於提交過的文件詳情,她就表示已記不起。
原告一方完成盤問程序後,表示會據邱的答覆,申請邱的行為是藐視法庭。聆案官遂作出指示,要原告在十四日內呈交誓章支持申請,之後邱有廿一日呈交反對誓章,然後原告再有十四日作最後回應。此程序完成後,法庭再對案件作出進一步指示。
案件編號:HCA 14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