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信12封 回應敷衍虛無縹緲

【本報訊】黎智英涉刑恐男記者事件後,東方鍥而不捨與受害記者先後共十二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和要求合理交代。但律政司只是草草回覆一堆虛話,言詞龜縮,完全無心正面回應,更兩度沒有回覆受害人,今年一月遭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確認違反服務承諾。

東方與受害人 鍥而不捨質詢

東方在去年二月二十五日首度正式去函律政司,要求盡快交代事件。律政司在五日後才回覆,卻無正面回應會否告黎智英,僅稱案件需時處理。東方誓要得到合理回覆,於同年三月至四月曾四度去信,律政司回覆內容仍然敷衍,其中兩次東方更只獲自動回覆訊息。

副本抄送中聯辦港澳辦特首辦

去年五月,作為受害者的被恐嚇記者,連同東方合共第六、第七度去信律政司,但信件同樣有如石沉大海,未獲任何回應,違反須在十四個工作天內作回覆的服務承諾。受害記者在去年六月再次去信律政司,更將信件副本同時抄送予中聯辦、港澳辦及特首辦,希望第三方機構能協助討回公道。律政司才在兩日後急急回覆,惟內容繼續是虛話連篇,更稱要諮詢法律意見。

毫無悔改 告定唔告須有答案

但東方和受害記者無因此卻步,去年八月再將行動升級,第九度去信律政司,除副本再次抄送特首辦,更同時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其後再分別於十月及十一月,第十及第十一度去信律政司,副本同抄送第三方機構,惟律政司一直無正面回應,對「告唔告黎智英」仍無確實答案。

直至今年一月,申訴專員公署完成調查,確認律政司違反服務承諾,批評律政司對受害人五月三日及二十八日的兩封電郵完全不作回應實屬不當,建議律政司應該嚴格按照其服務承諾適時回應查詢。惟受害記者於今年五月二日再度去信律政司,律政司回應仍舊虛無縹緲,毫無悔改之心。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