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討論修訂逃犯例建議 鄭若驊又缺席議員炮轟

【本報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日繼續舉行特別會議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建議,多名議員質疑港府不把公平審訊、有律師代表等人權保障寫入法例,只以行政方式處理,又憂慮內地司法制度等。港府指不寫入法例不代表無保障,強調只要寫入了移交的協定就有法律效力,相關人士若認為無保障,可提出申索及司法覆核,港府亦會要求請求方保證,牽涉的罪行需符合追訴期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再次缺席會議,遭議員炮轟。

會議上,議員張華峰批評有泛民議員因不信任內地制度,危言聳聽,冀他們勿「恐嚇港人唱衰香港」,「有權移民到其他國家去,去追求你嘅美國夢」。曾任保安局局長的議員葉劉淑儀就指,近日忽然有不少網上聯署反對移交逃犯,當中包括全港師奶大聯盟,「唔知係咪驚個先生喺內地包二奶畀人移交」,問到香港過去曾移交過幾多人。議員郭榮鏗多次追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是否認為內地有司法獨立。

保安局:過去有104逃犯被移交

李家超指,由九七年至去年底,移交到外地的逃犯有一百零四人,最多是美國,有六十八人,其次是澳洲,有十人。他們最多是牽涉毒品及販毒,有卅八宗,其他包括詐騙、搶劫、謀殺、誤殺、強姦及洗黑錢等;同期香港接收六十七人。李又指,內地法例寫明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他作為特區官員,不會批評其他地方的內部事務及法律體制。他又稱,政府提出現時建議是冀令公眾安心,惟有人若永遠不相信,怎樣亦不會被說服。

另外,議員鄭松泰問到為何鄭若驊再次沒有出席會議,指希望政府法律上的最高層,可就爭議性大的條例回應議員提問。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指已向政府轉達議員要求,但官員有權是否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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