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破產面皮厚 知法犯法第一人

一醜未平一醜又起。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秘撈仲裁案無申報令全城嘩然,言猶在耳,昨日又被揭發無申報丈夫潘樂陶兩個價值合共逾億元的新購入物業,違反行會申報制度,當中更被指有避稅嫌疑。一個執掌全港司法的人知法犯法、誠信破產、死不悔改,情況就如看管廚房的人不斷偷食,香港禮崩樂壞,法治蕩然,理有固然!

利益申報 形同虛設

所有行會成員必須申報利益,確保向特首提供意見時公正無誤、不偏不倚,有關制度一直行之有效,惟鄭若驊身為行會成員,又是律政司之首,卻帶頭破壞制度、藐視制度,令申報淪為一紙空文,形同虛設。傳媒揭發,其夫潘樂陶去年十月以個人名義購入半山一個物業,巿值約八千九百萬元;同年十二月,潘又疑以公司轉讓方式購入半山另一單位,涉款逾七千萬元,全部沒有申報。最蹊蹺的是,這個物業的購入方法迂迴,業主為一間有限公司,股東則為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離岸公司,兩名股東去年十二月辭去董事職務,潘同日擔任唯一董事,公司註冊地址亦更改為他出任董事的工程公司辦公室。外界估計,潘因此避稅至少逾千萬元,而且該公司由離岸公司持有,公眾根本無從監督。

令人驚訝的是,鄭若驊被揭發醜事後毫無愧色,還厚顏聲稱相關物業並非由她本人實際擁有,亦無實際利益,因此毋須申報,讓人見識何謂厚面皮、韌皮不知醜。行會申報制度白紙黑字列明,「成員在本港或本港以外地區擁有的土地及物業,包括以其配偶、子女或其他人士或公司名義擁有、但實際由成員擁有的土地及物業,或雖非由成員所有、但成員有實際利益的土地及物業」等均須申報。甚至乎,港府年前修訂問責官員利益申報指引,將官員的「私人利益」範疇擴大到家人、親屬、私交好友、所屬團體等,鄭若驊的說法是否站得住腳,不問可知。

須知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夫婦關係千絲萬縷,有沒有實際利益並不是當事人說了算。君不見,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立法會議員張宇人、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等行會成員皆有申報配偶物業,目的就是要釋除公眾疑慮,以示清白,甚至鄭若驊自己也於去年申報由丈夫持有、涉及僭建的屯門海詩別墅獨立屋,證明她清楚知道配偶物業須向行會申報的規矩。如今自打嘴巴,亂搬龍門,「僭建」申報制度,視法治規則如無物,如果背後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就是隻手遮天、無法無天、惡向膽邊生的劣根性作祟。

看管廚房 不斷偷食

必須強調,作為中央任命的問責高官,操守要比白紙更白,鄭若驊偏偏例外,醜聞爆完又爆,爭議一浪接一浪,日前才被踢爆上任後秘撈仲裁案無申報,面對傳媒質疑先是含糊其詞,直到紙包不住火才不得不承認,但又以辭任仲裁員為由死撐毋須申報,藉口跟今次何其相似乃爾。如果一句毋須申報就可撇清關係,申報制度還有沒有存在價值?有人將她比喻為看管廚房的人不斷偷食,像老鼠一樣將食物食光,一個其身不正、目無法紀、「監守自盜」的律政司司長,香港法治被她破壞殆盡,可謂千古罪人。

事實上,鄭若驊打從上任第一日被揭發豪宅僭建開始,已經向世人說明這個律政司司長誠信破產,人格下流,寡廉鮮恥。她先是對僭建砌詞狡辯,到了瞞無可瞞則大搞自我特赦、大義滅親,最終不告自己只告老公,並以輕罰二萬大元大事化了。更不堪的是,她隱瞞僭建地庫申請按揭,涉嫌欺詐銀行,先後遭多名政客向廉署作出舉報。其民望低處未算低,墊完司底墊官底,正是香港人對她極度厭惡和鄙視的明證。

德不配位,必有災殃。鄭若驊私心極重,一再涉及利益衝突醜聞,更令人忍無可忍的是,律政司不但沒有盡到維護法治的責任,反而充當反中亂港集團的司法保護傘,上演連串放生鬧劇,壹傳媒黎智英更是受盡百般呵護,恍如有免死金牌,政治黑金案一筆勾銷、佔中案高抬貴手、恐嚇東方記者案石沉大海就是鐵證,就算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十二次致信查詢案件進展,律政司一樣使出拖字訣,告或不告,模棱兩可,如果說當中沒有政治交易,三歲小孩也不信。在她執掌之下,律政司不是包庇放生就是徇私枉法,不是胡告濫告就是不做不錯,香港法治烏煙瘴氣,港府管治威信掃地,何足為奇。

說來不勝唏噓,香港回歸踏入廿二年,特區政府一屆不如一屆,律政司司長一蟹不如一蟹,法治之區這塊金漆招牌七零八落,泥沙俱下,市民對前途悲觀絕望,爭相移民逃難而去,說到底是「一國兩制」走樣變形,港人治港徹底失敗。香港鬧到這種地步,難道中央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