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男子與港女結婚後來港,卻已經與「妻子」失去聯絡,之後的一年間雖曾做清潔工,但失業後只能在天橋底露宿。身無分文的他聲稱為解決性需要,企圖上「一樓一鳳」食霸王餐,鳳姐堅持要先收錢,男子遂狂毆她試圖「霸王硬上弓」,惟鳳姐奮力抵抗並成功逃去,男子則趁機在單位內偷去她手袋內的千多元現金,最終當場被捕。涉案卅五歲被告吳文森,昨於高院承認企圖強姦、傷人及盜竊共三罪,被判入獄六年四個月。
被告由被捕後一直不聘用律師,昨日認罪後亦表示「不作求情」。法官判刑指,被告最終雖然未能侵犯到女事主,但他使用的暴力程度高,犯案情節嚴重。法官又指,一樓一鳳因工作性質而容易身陷險境,被告以鳳姐作為犯案目標,是加刑因素。在權衡被告認罪及加刑後,最終判他上述刑期。
被告被控在去年四月廿二日晚,於旺角汝州街一號某單位內,企圖強姦女事主X並對她身體造成嚴重傷害,並在同時同地偷竊X一千七百六十元。案情透露,被告當晚到上址向X要求性服務。X要被告先付錢,被告即發難向X暴打,同時向X的胸與下體毛手毛腳。被告遂拳打她的頭及咬她肩膊。
此時X亦假意順從,X即飛奔逃出單位外,此時鄰房亦帶了人回來,阻止被告離開並報警。警方到場拘捕被告,並發現被告偷去事主的手袋內千多元。
案件編號:HCCC 36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