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燒味主管收「茶錢」判囚

【本報訊】凍肉供應商張深記一名營運者,涉嫌向中菜餐廳「海景嘉福」及「南海一號」燒味部主管串謀提供及接受非法回佣或「茶錢」共涉逾九十萬港元,三人被廉署落案起訴,分三案處理,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其中一名被告、任職南海一號燒味部主管的陳生濱(五十歲)承認兩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被判入獄三個月。

作為訂購產品的報酬

陳生濱被控於一七年七月至一八年一月期間,接受另一被告、張深記營運者張志超多筆共約一萬五千港元回佣,作為南海一號向張深記訂購冷藏乳豬的報酬;陳另涉於一七年七月至一八年期間,跟另一名食品供應商營運者串謀接受共約二千五百港元「茶錢」,作為南海一號向該食品供應商訂購家禽產品的報酬,被控兩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

至於其餘兩名被告,包括海景嘉福的燒味部主管陳朝暉(五十一歲)和張深記營運者張志超(四十六歲)的案件押後,裁判官批准將被告陳朝暉的案件押後至六月廿七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張志超的案件押後至六月廿日轉交區域法院,兩人以原有條件保釋。

張志超涉於一四年至一八年期間,分別跟陳生濱、陳朝暉或另兩人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他們提供逾十二萬九千至二十八萬五千港元不等的回佣,合共逾八十七港元,以換取對方不投訴其所供應食品質素的報酬,被廉署控以四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陳朝暉則被控於一六年九月至一七年十二月期間,跟張志超及張深記另外兩名營運者一同串謀收受多筆共約二點四萬港元回佣,作為向張深記通報關於海景嘉福對包括張深記在內的食品供應商意見的報酬,被控一項作為代理人而串謀接受利益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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