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漢於一六年在荃灣一間被用作「麻雀竇」的劏房單位內,涉嫌用刀插傷一名醉酒男雀友,雀友最終不治。涉案六十五歲被告李秀君事後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連日來在高院聆訊,四男三女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十小時後,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裁定被告是因受挑釁而誤殺罪成。法官將案延至今日始聽取求情及判刑,被告繼續收押看管。
被告被控在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於荃灣河背街某單位內,用刀插向男死者林就固(五十九歲)的胸口和腹部多下,令對方死亡。案情指被告是該劏房住客,與死者早已認識,當日曾飲酒的死者到上址打麻雀,至傍晚有住客見到死者與被告發生爭執,被告用刀刺向死者。被告事後向警方稱,是死者先用酒樽想扑他的頭,他才拿刀刺死者。
案件編號:HCCC 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