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社區中心選址屢遇反對

【本報訊】本港現時有廿四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惟截至上月,僅十五間在永久會址中營運,平等機會委員會早前委託香港理工大學進行調查,發現不少受訪居民憂慮中心會對地區及治安帶來影響,致中心選址遇上嚴重困難,如今十八個有做選址諮詢的中心,九個遭社區人士反對,其中大圍美林邨的諮詢工作近五年才獲落實選址,批評當局訂定的規劃指引有「帶頭標籤」作用,會去信政府要求剔除或修改,並為諮詢期設限,最多以十八個月為限。規劃署表示,會與勞工及福利局、社會福利署詳細研究平機會的報告。

要求進行社會諮詢 未設限期

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指引,若要精神健康服務的中心選址需進行社區諮詢,平機會署理營運總裁朱崇文指,規劃署指引下要求「乙類」設施要就選址進行地區諮詢,並特別列使用者情況,批評有關指引「好有問題、係帶頭歧視」,將去信政府要求修改指引。朱又認為,社署的地區職員有責任向當區居民清楚解釋設施任用,釋除誤解,惟該處一六年曾經向社署提出十七項建議,卻石沉大海。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黎永亮指出,政府沒就上述中心的諮詢設限期,令發展程度被拖延,他舉例,曾有一個中心諮詢時遇居民互助委員會強烈反對,社署職員擱置有關工作,等到互委會換屆再進行諮詢,結果再遭反對,「一拖拖咗四、五年」。他強調區議員及居民代表的支持至關重要,建議為分三階段進行諮詢,包括三個月準備、十二個月諮詢及三個月落實,合共不超過十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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