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判監六十三個月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由判決至今沒再踏足澳門服刑。上月他透過律師向高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要求法庭頒發聲明,確認政府有關《逃犯條例》修例並無追溯力,無權移交在修例生效前涉嫌犯法的人士,以及將他移交澳門是違反《人權法》。案件原定下月廿一開庭,但卻出現戲劇性發展,劉昨日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已入傳票申請撤回訴訟。司法機構方面亦已定於下周二(六月四日)處理有關中止訴訟的申請。
本案申請人劉鑾雄的律師團隊,在上星期仍在準備將於下月廿一日審理的司法覆核訴訟許可聆訊,申請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男爵作出陳詞,並已獲法庭批准。惟昨日早上,代表劉的律師行突然發表聲明,表示已在昨日代表劉鑾雄,啟動撤回或中止劉在四月一日作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並已把撤回訴訟的傳票送交高院及律政司。
律師行指劉入稟之目的是保護其自身權益,並不針對國家和特區政府。聲明又指劉對近日社會種種紛爭深感痛心,希望社會保持和諧穩定,希望撤回案件能有助減少社會爭拗。
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法庭已排期在六月四日處理劉申請中止是次訴訟的許可,預計需時十五分鐘;惟六月廿一日的許可聆訊之排期仍然有效。律政司發言人表示,由於相關司法程序仍在進行,現時不宜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HCAL 87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