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經紀:馮陳拍拖睇樓 卿卿我我

【本報訊】涉案雍景臺物業交易中的關鍵人物地產代理吳鳳萍,應馮永業傳召以辯方證人身份出庭作供。吳供稱,二○○○年起已協助馮處理物業買賣,馮是其熟客,她指馮氏夫婦在九六至○四年間曾經買賣的物業有十個,獲利近二千四百萬元。吳指見過馮程淑儀來睇樓,後來又多了一位陳小姐,據吳理解,馮陳二人是情侶關係:「佢哋睇樓時卿卿我我,我都(目及)到嘅!」

吳鳳萍先後任職中原及利嘉閣,因馮永業來查詢樓盤而與馮認識,馮一有空閒就會睇樓,她見過馮跟太太一同出現。直至○四年左右,馮睇樓時會帶同一位陳小姐,馮說陳是朋友;同年七至十一月間,陳一口氣買入五個大銀碼物業,包括山頂道樓花,吳亦好奇陳的身份,但她沒想過直接問馮,「因為佢實唔會講」,於是她自己查,終知道陳「同信德家族嘅關係,佢係陳婉珍個妹妹」。

涉案51萬原為陳買豪宅訂金

吳續指,陳婉玉所買的單位,其實都是她介紹給馮永業,二人視察單位後,都由馮指示吳去議價,單位裝修亦由馮安排。至於涉案雍景臺單位亦是她介紹給馮,○四年九月廿八日陳看過夜景後,當晚便簽臨約並開支票付訂金,但馮很快來電說:「陳小姐依家又唔係好想要呢個單位,惟有我啃咗佢,要點搞?」

吳遂建議修改臨約上的買家名字,再找業主簽名同意便可,但提出既然業主已收下訂金支票,「我覺得麻煩費事再換票,就建議由得佢,叫佢哋自己搞掂(訂金)」。吳指稱,改動臨約的買家身份其實非常普遍。

陳婉玉則供稱,已記不起是否有跟馮永業商討如何處理這五十一萬元訂金,「當Wilson(馮永業)話要呢層樓嘅時候,我覺得件事已經完咗,我已經唔記得咗呢五十一萬」。她坦言自己無錢銀的顧慮,「唔可以話我好有錢,但我係無顧慮」;律師問她:「如果無錢嘅時候你會點做?」她似乎從未考慮過這問題,想了一會才答:「咁我咪問我家姐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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