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器官延續別人生命 妻走出傷痛

【本報訊】「見到佢嘅器官喺其他人身上存活緊,感覺真係好奇妙。」鄭麗粧的丈夫十八年前腦中風離世,當時器官捐贈風氣未盛行,當醫院姑娘問她是否願意捐出丈夫器官救人時,她坦言從未想過有關問題,但知道丈夫是熱心助人的人,加上遺體火化後一切成灰,最終決定盡捐器官延續別人生命。兩年前的一次活動上,遇到一位估計是移植了丈夫器官的七十歲老伯伯,她激動萬分,亦感覺丈夫從未離開。

要捐出死去親人的器官,對本已十分悲痛的家屬來說是一大難題。鄭麗粧說,丈夫發病時僅三十五歲,之前無病無痛,突然發病及離世令全家陷入悲傷,兩名年僅一歲半及六歲半的女兒自此失去爸爸。當醫院問她是否願捐出丈夫器官時,她曾向昏迷不醒的丈夫詢問意願,「當刻見到(心電圖)嘅心跳快咗,覺得佢係答應。」丈夫走後她經常以淚洗面,於是參與推廣器官捐贈活動走出傷痛。

鄭兩年前於一次推廣活動中遇見一位受贈者,她按對方進行肺移植手術時間推算,由於肺移植宗數不多,估計就是屬於丈夫,她當時十分激動,「估唔到先生個器官可以喺人哋身上用咗十幾年」,她不動聲色,只走過去拍拍受贈者肩膊,衷心祝福對方好好活下去。

「自己家庭不幸 唔想人哋係咁」

黎劍聰是另一位器官捐贈者劍龍的哥哥,他指弟弟二○○四年因先天性腦血管畸形導致腦中風離世,年僅廿八歲。由於弟弟生前已簽署器官捐贈卡,於是按弟弟意願盡捐器官救人。黎母當時雖然十分悲傷,但同意兒子捐出器官,「自己家庭出現不幸,都唔想人哋家庭係咁。」當時家人曾擔心捐器官會影響遺容,但發現劍龍的遺體完好如初。哥哥亦簽了器官捐贈卡,認為人死後萬般帶不走,倒不如幫助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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