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無恥,便無敵。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任以來醜聞不絕,情節一次比一次惡劣,最新一宗,涉嫌私下參與有薪仲裁案而沒有申報,疑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做官黑白不分,做人含糊不清,鄭若驊一路走來,知法犯法始終如一。
鄭若驊去年一月上任,獲特首林鄭月娥破例准許繼續處理六宗仲裁案,藉口是該些案件「接近完成」及「已完成審理」,數月內就可結束。然而傳媒揭發,鄭上任後仍有參與三宗仲裁案,這些案件不但不是已完成審理,上任時甚至未開始審理,有「秘撈」之嫌。正如立法會議員指出,倘該三宗案件不屬已獲批的六宗個案之內,即鄭沒有申報,存心隱瞞;如屬獲批案件,也須解釋為何進度與當時的描述不同。
醜婦終須見家翁。面對群情洶湧,鄭若驊不得不在鏡頭前解畫,可惜卻是含糊其詞,愈描愈黑,僅稱已辭任相關案件的仲裁員,現已沒有處理任何仲裁案,案件進度與她有否參與並不掛鈎,但對於三宗案件是否獲批、有沒有向行會申報等關鍵問題,始終不肯正面回答,顯然心中有鬼。果不其然,捱至晚上鄭終於承認其中一宗案件沒有申報,卻又死撐毋須申報,皆因已遞交辭任仲裁員信件云云。
見過無恥的,未見過這麼無恥的。身為律政司司長、中央政治任命官員,操守理應比白紙更白,但鄭一再捲入利益衝突,視法治和規矩如無物。若事後遞交辭任信件也成免責理由,那麼申報制度還有沒有必要存在?其他公職人員是否也可有樣學樣?
事實上,鄭若驊為人之貪得無厭、齷齪不堪,打從她上任第一日被揭發豪宅僭建開始,全港市民都看得一清二楚。她先是對僭建砌詞狡辯,到了瞞無可瞞則大搞自我特赦、大義滅親,事件最終以只控其夫並被輕罰二萬大元草草落幕。這還不止,鄭若驊隱瞞僭建地庫申請按揭,涉嫌欺詐銀行,先後遭多名政客向廉署作出舉報。其民望一洩如注,長墊司底,豈是無因。
當然,要數最顛倒是非、黑白不分、令人嘩然,必然是充當反對派的司法保護傘,尤其是黎智英被賜予「免死金牌」,屢獲放生。由政治黑金案到佔中案,再到恐嚇東方報業男記者案,莫不如是,律政司一時說「證據不足」,一時又說「證據太多」、「告一段落」,再不然就是使出拖字訣。君不見,黎智英恐嚇記者案距今接近兩年,有圖有片鐵證如山,儘管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十二次致信查詢案件進展,律政司一樣以各種官腔廢話敷衍,告或不告,模棱兩可。有人質疑,鄭若驊其身不正,授人以柄,為了自救不惜犧牲法治,與反對派達成政治交易,顯然不是無的放矢。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一個徇私枉法、庇奸護淫、誠信蕩然的高官,任何民主地區都不可能容忍,即使不被法律制裁,也要引咎辭職,偏偏鄭若驊若無其事,港府置若罔聞,香港法治淪喪,何足為奇。不查,不足以平民憤,今次事件絕對不能不了了之,廉署必須徹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