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多名藝人曾遭判令 社服最多240小時

近年被判處社會服務令的個案屢見不鮮,涉及的罪行由醉酒駕駛、不小心駕駛、偷拍、虛假陳述等等都有,判處社服令的時數由數十小時至二百四十小時不等,而涉及藝人犯案,更每每備受公眾關注。

酒駕偷拍等罪行適用

早前一名懲教署男文書助理,在處理舊信封和郵票時涉騙取郵資,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顯示悔意等,最終判處他一百小時社服令。而今年四月,一名天水圍公屋居民刻意漏報四個市值逾千萬元的物業,最終亦被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服令。

涉及藝人的個案亦時有發生,歌手梁漢文一八年一月被揭酒後駕駛,結果被判罰一百六十小時社服令,停牌兼罰款。一八年二月,藝人李璨琛亦涉醉駕,其後被判罰一百二十小時社服令及停牌。藝人湯盈盈○九年亦因醉駕,被判處一百六十小時社服令,及後被安排往孤兒院及老人院服務,並拍攝防醉駕宣傳片「洗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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