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執業律師鄭啟雋涉嫌於三個月前管有「冰毒」、俗稱「偉哥」的昔多芬和吸毒器具,被控管有危險藥物、管有第一部毒藥和管有適合於及擬用作吸服危險藥物的器具等三罪,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七月四日再訊,以等候法律意見,期間准許被告以現金一千元保釋。
二十九歲被告鄭啟雋,報稱律師。控罪指,被告於二月二十八日在荃灣青山公路新麗苑外管有約三克「冰毒」、三片昔多芬、以及一個玻璃管帶有燈泡形開口載有零點零三克「冰毒」。根據香港律師會的網頁,鄭於一五年成為執業律師,並在中區一間律師行任職助理律師,但該律師行的網頁昨晚已沒有鄭的資料。
案件編號:WKCC 225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