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馮永業前上司、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昨日作供時指相信馮作為「有咁上下資歷」的政務官,應該會知道申報利益的重要性,更明言若她知道馮於執行職務期間曾與陳婉玉有錢銀往來或密切私交,是「絕對唔會接受」。她會向公務員事務局申報,並直言:「我會要佢調職。」
李淑儀二○○二至○六年擔任該局常任秘書長時,馮永業是她的下屬。李表示,公務員處理經濟事項一定要非常廉潔正直,並說︰「我要求同事一定要誠實、不偏不倚,不偏袒任何一個商業集團或自己朋友。」不論高級或低級公務員,均有責任在涉及利益衝突的情況下作出申報。她舉例,上任時已明言不容許同事接受任何航空公司的升艙優惠,強調不可接受航空公司利益,她亦着同事「出去收到嘅禮物一定要交出嚟」。
李續指,馮從沒有向她透露與陳婉玉有任何金錢往來,亦沒有透露兩人曾就物業傾談及兩人私交關係,若得知馮與陳曾商討物業並涉及五十一萬元,她不會接受。李指分配航權等是十分敏感的議題,涉及很大經濟因素,若雙方因航權公務有接觸,另一方卻又商討私人物業,坦言:「我唔會接受兩件事一同發生,我會要佢調職。」
就局方○五年向港聯航空發出考慮收回其香港往來深圳航權的信件,李認為當中有部分措詞強硬,不像是政府公文中常用。辯方指李在向廉署錄取的供詞中,就局方收回航權一事上認為是合適做法,她亦同意與馮共事期間,沒有發現航權有被不公平地分配,亦看不到馮有優待任何一間航空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