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訂「沒有保護罪」 勞福局歡迎

【本報訊】近年虐兒個案頻生,法案改革委員會前日建議新訂「沒有保護罪」,建議立法規定若照顧者沒有保護兒童或易受傷成年人,需負上刑責,最嚴重可監禁二十年。

防虐老立法惹關注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表示,歡迎法改會提出建議,現行法例已很久未進行修訂和檢討,社會對照顧兒童及長者的認識及責任亦有需要與時並進,相信上述立法諮詢有助各界聚焦討論。

香港防止虐待長者協會歡迎法改會建議,批評政府過去一直罔顧保障長者,該會認為本港法例有防止虐偶、虐兒甚至虐畜的條文,卻沒有防止虐老的刑法保障,要求政府立法保障長者。

另外,「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在三十多年前於學校及夏令營性侵犯一名視障女子,事件多年後才被揭發,區域法院前日裁定張五項非禮罪全部罪成。羅致光昨回應裁決,指社會對性侵事件容忍度下降,社會福利署有責任監管院舍的整體服務質素,若事件涉及刑事,則需市民報案並由警方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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