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促市民向競委會舉報
競委會前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鄭建韓認為,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圍標,屬嚴重的反競爭行為,一旦罪成,商戶將面臨巨額罰款。鄭解釋指,合謀定價屬嚴重反競爭行為的原因,是要消費者多付鈔,商戶間毋須再透過減價或監察對方定價互相競爭,加上「定價」必然是對合謀者有利,根據外國的研究顯示,如商品出現合謀定價,較沒有合謀定價貴一成至二成五不等,「市民去到邊度都係一個價,咁佢哋想點都得啦!」
鄭續指,合謀定價除令消費者要多付鈔,亦等同扼殺消費者格價的權利,因所有商戶均以同一價格出售產品,消費者不會再有意欲去格價,呼籲市民如發現有商戶懷疑合謀定價就向競委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