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競爭事務委員會首次入稟提告即獲勝訴,該會代表形容判決意義重大,相信今次可起警惕作用,又指該會接獲三千多宗個案中,有較大比例來自資訊科技及建造業,相信今次案件在所涉行業內只是冰山一角,呼籲市場參與者應避免從事反競爭行為,而已參加合謀者應盡快與該會申請寬待並提供合作。
競委會在兩案中合共控告十五間公司,其中有十四間入罪。競委會主席胡紅玉指出,今次能在二十個月內把案件遞上法院,並有兩宗勝訴,對該會屬意義重大,亦來之不易,透露未被定罪的一間公司並非重要角色,亦非主要合謀人及主要得益人,該會尊重法院判決,會研究今次判詞,跟進後續工作,現時談上訴仍言之過早。她又指,若遇上難執行或原則上應放鬆的部分,會和港府討論修例工作。
競委會相信,有關案例為有關法例釐清了標準及違例的準則,現時仍有一宗案件正在司法程序階段,亦有個案準備進入法律程序,相信今次裁決可作指引,減省技術上的討論,又指所有投訴及查詢中,有六成涉及第一行為守則,日後會加強《競爭條例》的宣傳工作,締造良好的營商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