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日前發起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遊行,有「搞事四人幫」之稱的其中三人,包括被指是違法佔中總指揮的黎智英、退休主教陳日君及民主黨李柱銘亦有參與。黎智英不僅要做佔中總指揮,在反修例遊行亦總指揮上身,據報他中途插隊,又不停催促遊行人士行快一點,更超越隊頭領行。
報道指,黎智英加入遊行隊伍後就不斷催促領頭車及遊行人士行快一點,又直接指示李卓人叫領頭車駛快點,惟李卓人未加以理會,黎智英就直接要求司機開快點,更超越隊頭帶領遊行。黎智英其後又通知李卓人,指龍尾還沒離開銅鑼灣,再次要求隊伍加快。
違法佔中搞手戴耀廷等九名被告被判罪成及判刑後,外界就關注律政司何時會檢控被指是違法佔中「幕後黑手」兼「金主」的黎智英及其餘三十八名佔中搞手。但律政司屢次「放生」黎智英,彷彿「黎智英做乜都唔拉佢」,市民質疑司法是否仍然公平、公正,以及黎是否被「安全罩罩住」,為非作歹亦能逍遙法外。
黎智英在違法佔中期間,經常坐鎮金鐘佔領區指揮佔中。他又涉嫌多次向多個反對派人士及政治組織作秘密政治捐款,涉及逾四千萬元,但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上任後不久就作出不檢控黎智英的決定。黎於前年在維園突然走向在場進行正常採訪的東方記者,惡形惡相粗言恐嚇,有相有片,證據確鑿。對上述事件,律政司至今仍未交代會否檢控,或會令人懷疑社會上是否存在「特權人士」,即使犯法亦有可能逃避法律制裁。
「放生」黎智英,讓其逍遙法外甚至凌駕法律之上,難怪他在反修例遊行中又儼如總指揮。說到底,律政司絕不應「放生」黎智英和其餘三十八名佔中搞手,應盡早提出檢控,否則「告啲唔告啲」,如此不公道,實難向公眾交代,公義難以彰顯,將動搖香港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