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違法租售無王管,近年網上湧現不少以「平房」、「石屋」包裝,或買賣私人地為名,實質為租售寮屋廣告。元朗有逾四千平方呎休憩用地,連多間寮屋租約出售,經紀指可包辦出租,聲稱每月賺近十萬元;上水亦疑有多間僭建寮屋違法放租。法律界人士指寮屋並無合法途徑轉讓,亦只可以持有人自住;議員批評政府監管不力。
「呢度有十三間『紅字屋』,每個月收租差唔多十萬(元)。」有地產經紀於網上社交平台出售元朗大旗嶺村一幅休憩用地,約四千四百平方呎開價八百八十萬元。記者日前佯裝有意投資,經紀陳先生稱,該地段連俗稱「紅字屋」的寮屋租約出售,主要作收租用,租金按寮屋面積大小計算,每間月租約五千元。現場所見,所有寮屋均齊備家電,他透露現時持有的地主花百萬元裝修多間寮屋出租,一年多已回本,租客主要為港人。
問到出租寮屋是否違法,陳初時支吾以對,着記者收起手機後,才坦承此舉違法,「都係偷雞做。」他又指,其公司會安排二房東與租戶簽約,地主毋須負責,着買家不用擔心,「就算政府收地,都係賠錢畀你,租約由二房簽,唔會有手尾跟,我哋做開識點做。」根據「元朗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該地段屬休憩用地,一般只可作鳥舍、燒烤地點等用途。
寮屋有價有市,網上社交平台湧現大量租售寮屋貼文,其中上水坑頭村一間「新建平房」,兩房一廳約四百五十平方呎,連二百平方呎花園,月租七千元。接頭人李太自稱替鄰居放盤,帶佯裝租客的記者「睇屋」。距離村公所約十分鐘路程,鐵絲網門後一列平房以簇新鐵皮搭建,門前放有盆栽及單車,宛如一個小型屋苑。屋內牆身已抹灰及鋪上假天花,並已經安裝冷氣、熱水爐、電掣、抽油煙機等。
「呢度六間屋,你哋隔籬嗰間係業主,後面花園可以種嘢,水電費睇錶計。」惟該「平房」牆身沒有登記號碼,疑為僭建寮屋。衞星地圖顯示,該處於一六年七月仍未見一列構築物,至一七年起周邊出現疑似僭建物。
北區區議員兼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寮屋原為臨時性房屋,惟近年租售寮屋的情況愈趨猖獗,批評有關部門監管不力,「買賣冇人理,令寮屋演變成一直存在、好似其中一種房屋制度咁。」他指,本港房屋供應緊張,寮屋價格較低,且部分翻新後「四正」,加上愈來愈多港人嚮往遠離煩囂的鄉村環境,令寮屋需求增加,不熟法律的市民或誤墮法網。「間屋冇佢哋名,保障唔到。」他坦然,過往收到不少有關寮屋租務或業權糾紛的投訴,促政府嚴厲執法。
就涉嫌違規放售,地產經紀陳先生只承認負責該塊地的買賣,否認有說過土地上的「紅字屋」可每月租金收入十萬元,並表示不認識紅字屋的擁有人。至於自稱帶客睇盤的李太,起初對記者查詢表示「有咩問題?」但當提及租售紅字屋及僭建物涉及違法時,她隨即掛斷電話。
本報就有關個案向地政總署查詢,惟截稿前仍未有回覆。
圖:朱偉坤、李西全
文:江潮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