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東亞損害股東利益案 准擴文件清單涵蓋時段

【本報訊】持有東亞銀行部分股權的美資對沖基金Elliott,指東亞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及其家族為鞏固對東亞的控制權,而向策略性股東配售股份。Elliott認為此舉有損其利益,故民事控告東亞和李國寶為首共十八名現任或前任管理層,案件預計明年五月在高院開審。眾管理層被告反指Elliott提出今次訴訟是另有目的,想藉訴訟使東亞「被收購」,因此向高院提出申請,要求Elliott進一步提供文件清單。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昨下令Elliott進一步提供入稟後至案件開審前的文件清單。

本案呈請人是以Elliott International,L.P.為首的七間公司,被告人是東亞銀行和以李國寶為首的十八名東亞現任和前任董事會成員。高院去年原本已頒令,要呈請人向被告一方提供準備呈堂文件清單,供被告一方查閱,涉及時段由一○年一月起,至呈請人一六年七月入稟為止。

須定期向18董事被告提交

法官昨擴大清單涵蓋的時段,文件清單內要增加一六年七月至二○年四月案件開審前的文件,而該些文件是涉及到呈請人持有東亞股份或其衍生利益目的、目標、策略和意願,呈請人稍後要定期向十八名董事被告提供該些文件清單。

案件編號:HCMP 1812/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